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中对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消除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规定。我市只有大冶市一个县级城市。
2021年9月份以来,大冶市根据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明确大冶市住建局为大冶市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委)跟踪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大冶市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从建成区108个小微水体、相关部门报告的21个疑似黑臭水体中,结合水体功能、卫星影像资料及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测资料,最终确定大冶市待识别水体总计17个。经对这17个水体通过水质监测和问卷调查等手段识别排查,确定大冶市建成区不存在黑臭水体。2021年12月30日,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相关部门及来自湖北理工学院、黄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大冶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经认真审查同意排查结论,并就排查报告中的建议等部份提出了一些完善意见。近日,第三方机构完成了排查报告的修改完善。
1月14日,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已将大冶市建成区排查结果上报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备案,并表示将持续督导大冶市抓好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严防水体返黑返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