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黄石政规〔2017〕2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审核,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原则同意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即日起可在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投放哈罗单车,请企业做好共享单车有序投放及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请各城区(开发区)按照《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划定服务和停放秩序日常执法管理工作。
根据我市共享单车管理要求和城市规模,对进入黄石市场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行总量控制、鼓励竞争,请已通过备案的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我局将通过数字城管平台加大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行为采集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适时以考核结果调整企业共享单车投放量。
特此公告。
黄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