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以着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城管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黄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黄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法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我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研究情况,年初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报告情况。在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等方面建章立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长期聘请著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草拟、审核新法律文书等问题并出具法律意见等。实行每周五下午律师坐班制度,对重点难点执法工作,由律师进行统一的专业指导,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共计审核把关涉法疑难问题50余件。
(二)依法全面履职情况。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有效理顺我局各项行政权责,我局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的梳理工作,形成《黄石市城管局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信息表和职权流程图,经市审改办审核后在网上公开。同时,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局对拟划入城管部门的522项职权进行清理,不断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动态。二是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在开发区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四零模式”改革,实行先建后验、全程监管、综合评议、承诺制、零费制,落户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由开发区负责代缴,企业不再缴纳相应费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三是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夜间普扫、白天全方位、全天候保洁制度,城市中心主要道路实行21小时保洁,其它道路18小时保洁;加强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对全市在建的93个施工工地和37个拆迁工地进行了摸排,加强了对全市五家建筑垃圾专营运输公司的监管;强化餐饮油烟管控,不定期检查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今年累计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1269起,下达整改通知书944家,取缔餐饮业占道经营1874家,取缔露天烧烤230家,督促餐饮店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89家,安装率71.99%,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三)依法行政情况。一是推进城管领域立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搜集资料、走访调研、外出考察、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多次修订完善,形成了《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和《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并于12月26日正式出台。《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先后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2月28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了政府规章1件,市级规范性文件1件,局内部规范性文件1件,均通过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今年我局还开展了证明事项、涉及产权、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4个规范性文件依法依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情况。一是完善集体决议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依照制度科学决策。通过“会审制”,对违法建筑等重大、疑难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召开局业务办公会。二是健全公众参与。如在制定《黄石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立法草案过程中,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专家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三是落实专家论证。我局在起草《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草案过程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武汉大学等法律专家、学者参加,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在制定《黄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时,在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邀请专家组织论证。四是践行合法性审核。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前,如调整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等,积极请示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根据掌握的重大决策第一手资料,对重大决策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客观公正作出评估。如我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违法建筑评估机构遴选管理暂行规定》,经过网上招标公告,严格筛选,建立评估机构名录库,公开遴选产生评估公司,规范评估行为。
(五)行政执法情况。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我局已向市编办呈报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和《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定职责划转、机构设置方案等,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深化落实。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正在实施中。二是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局已对2009年制定印发的《黄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今年,我局在办理立案的湖北长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起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我局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等内容通过局网站或办公大厅等方式进行公示,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双随机、一公开”等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及时在两法衔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四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了《黄石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标准,今年给各城区增配实时传输的执法记录仪103台、服务器6台。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五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案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全市1280名城管队员和协管员换装,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持证上岗等制度。今年新办监督证、执法证9件。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把执法职权和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级执法机构和具体的执法人员,使责任追究机制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明确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任追究处分及处罚办法。七创新律师驻队执法工作。今年6月份,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我局积极主动与市司法局对接有关工作,并与其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黄城管发[2018]35号),创建“律师驻队”模式。组建司法行政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律师人才库”,目前后续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六)政务公开情况。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市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市政府、市城管局网站、在局办公区一楼和二楼设置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形式主动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调整信息,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二是加强网站管理。今年对局网站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升级,设置了“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通知公告”、“城管新闻”、“咨询投诉”等公开专栏,由局宣传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图片新闻、咨询投诉等,刊登的信息统一填报上网审核表,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局网站发布。三是加大政务宣传。我局积极向省住建厅、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法治办等报送政务、法治信息500余篇。
(七)监督与问责情况。一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18年黄石市城管局共承担68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其中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39件。我局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当大事办、当实事做、当细事抓,抓好事前沟通、会办协调、答复意见、后续跟踪四个办理阶段的细节,按期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见面率和办理落实率均达到100%。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年以来,我局都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坚决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则,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三是受理公众举报投诉。今年共受理12319、黄石市市长热线12345、湖北阳光信访系统等渠道各类信访投诉及批示件4245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4.18%,参与市、区及各类节庆接访活动58次,接待来访市民1800余人次,排查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78件,目前已及时妥善化解77件。解决了一大批市民关注的急难盼需问题,化解了大量矛盾,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市民的认可。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纳入市局对各单位各科室的目标考核中,并作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整城市管理考核方式,重点对队容风纪、违法建筑管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区城管局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2018年,共下达督办通知、交办通知38件,对推进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八)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情况。一是行政复议。今年,我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立案6起,立案率达100%,结案5起,结案率83%,无一起错案,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二是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重要指标考核体系,坚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和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完善《市城管局信访工作制度》,把好信访投诉服务“接、查、处、督、反”各个环节。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案件,采取现场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并严格奖惩兑现。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涉及批后违法建筑查处等重大执法事项,明确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提前邀请局聘法律顾问共同研究,并做好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实施中请公安人员做好备勤,邀请新闻媒体单位全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引发的恶性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不断推进信访法治化。
(九)法治学习、培训情况。一是开展法治培训。今年4月,我局积极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培训班,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新修订法律知识。6月份,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喻亚平教授开展《宪法》和《监察法》专题讲座。7月底,黄石市委组织部和市城管局联合在江苏苏州大学举办“新时代新城管”专题研讨班,探讨提升黄石市城市管理水平的途径与方法,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长效。9月底,我局邀请局聘法律顾问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提高城管执法队员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11月初,在市委党校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126名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和队列会操,重点学习了《城管执法行为规范》等课程,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队员的理论基础,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二是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2018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通知》(黄城管发[2018]27号),组织全局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内容,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课程和学时,并按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平均分99.31分。三是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公益广宣传法治建设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日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等;结合“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入户发放城市管理宣传手册,共收集意见建议1031条;编印和下发《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上下两册500套;在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和行政审批服务的过程中,向执法和服务对象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管理执法环境和氛围。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出台后,拟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1、职责分工不明,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诸多掣肘因素。目前,城管领导体制、机制都不太顺畅,虽然 “联合执法”是现阶段城管执法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规定不具体,职责不清,往往各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城管执法因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执法有时只能打“擦边球”。
2、社会舆论影响,执法形象受到不同程度的歪曲。在外来人口增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中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个别记者对待城管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热衷于炒新闻,刊发播出一些不利于城市管理的负面报道,以至于不少市民对城管执法不理解、不支持。
3、执法保障滞后,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逐渐深入开展,城管部门承担的任务相对繁重,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条例》规定,目前我市城区人口为88.21万人,按照万分之五的配备,我市应配置城管执法队员441人左右(20多年前的标准),而我市目前实有执法编制人员148名,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和建设部文件规定相差甚远,执法人员基本上是超负荷运转。
三、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1、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城管机构的职权,指导各区建立统一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形成既纵横交错,又紧密联系、反应迅速的执法体系。完善和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职能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2、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加快推进《黄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不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争取保质按时出台,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法规支撑。同时做好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规程,及时配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所需的音像记录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备;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熟练使用行政执法设备,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等,按有关规定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资料的管理和保存,逐步实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关联共享。继续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监管体系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监管制度,在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方面的问题。
4、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继续坚持组织开展城管队伍集中培训活动,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队伍建设推进工作,更新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队伍硬件建设、细化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城管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基层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逐步开通公众微信号等媒介,开辟法制专栏,开通法律咨询通道,及时发布城管法制信息,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帮助,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平台,增强全社会对依法管理城市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黄石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