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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关于落实《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省序号32)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5-01-1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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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中省序号32条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违规设置和使用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2017年,铁山区城管执法局在未经规划立项、审批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将大冶铁矿桃花山塌陷区设置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违规填埋各类垃圾。2021年5月,铁山区城管部门对外公告该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关闭,但因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自2022年5月以来,一直有污泥、矿渣、金属炉灰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倾倒场内。督察发现,仅2023年12月1日至3日就有16台垃圾车辆进入,倾倒垃圾200余吨。对场区内污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19.1倍和4.9倍,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

关闭消纳场、清运各类垃圾、长效管理恢复生态。

三、整改措施和效果

1.永久关闭临时消纳场。在原桃花山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路口处竖立2块公告牌,告知即2023年12月3日起该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永久关闭;在桃花山上山路段设置2道卡口栏杆并上锁;在铁山街道14个社区公示栏张贴通告,公告桃花山建筑垃圾临时收纳场永久关闭,并告知辖区居民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公司联系方式;在社区网格微信群内及时通告公示,群众知晓率100%,确保城区内建筑垃圾处置不受影响。

2.现场清运垃圾。2023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对临时垃圾填埋场内83.3吨固废垃圾,12吨生活垃圾,1846.8吨建筑垃圾进行登记、清理,做好清理和运输过程的有效管理,全程密闭运输至相关单位,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影响,同时做好全过程、记录台账。

3.分类规范处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整理,将固废垃圾统一转运到华新水泥(大冶)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转运至瀚蓝(黄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转运至黄石市环投再生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规范处置,同时做好处置结果跟踪,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成。

4.科学生态复绿。已对桃花山进行覆绿整治,绿化平整场地绿化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种植4公分木贞乔木3000棵(含浇水养护及修枝),边坡无土喷播(含草籽)1000余平方米。目前桃花山消纳场已基本复绿。

5.持续跟踪监测。桃花山消纳场在整治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监测活动,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6月6日分别对桃花山场内土壤和周边地表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合格。

6.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调查原桃花山临时建筑消纳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的5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理,对2名违法倾倒垃圾驾驶员给予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5000元。

7.常态长效管理。在桃花山上山路段设置2道卡口栏杆,上锁并在收纳场入口处安装摄像头;切实加强原桃花山临时建筑垃圾收纳场日常监管,对收纳场入口处进行24小时摄像头监控,全天候安排城管队员对该处开展不定时巡查,确保无垃圾违规填埋现象。

8.全面举一返三。在全市开展全面隐患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整改时限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人:市城管委环卫科李鹏,电话:0714-6225898,邮箱:hsshljflb@163.com。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