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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供排水综合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5-11-2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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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我处拟启动《黄石市城市供排水综合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选择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1、采购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供排水综合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大保护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供排水基础设施补短板及管理能力提升,近期,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通知,拟在长江经济带部分城市探索开展供排水综合管理,支持部分城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3、工作内容:对照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评审工作,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成果,上报至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成果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提供注册证书。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202011月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本公告之后),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1)时间:202511242025112717:00时

2)地点:黄石市排水管理处(地址:磁湖东路13号,市税务局对面);联系人:龙腾,电话:0714-6265390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表(格式见第四章)盖章后送达上述地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27795846@qq.com,取得报名资格

7、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包干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8、开标与评标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81430分,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采购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并参加开标,逾期送达的采购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2511281430分。

3)开标地点:市排水管理处三楼会议室(磁湖东路13号,市税务局对面)。

4)投标人应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9、参与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未按采购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参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3)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黄石市排水管理处

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