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居民计划用水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黄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办核定黄石市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范围内、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2026年度用水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水计划核定原则
用水计划按照用水定额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用水总量指标、用水单位合理用水需求及实际用水量、各类节水措施落实情况等因素予以核定。用水定额未覆盖或覆盖不全的用水单位,参考前1-3年平均用水效率水平核定用水计划。除停止用水及其他正当事由外,用水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用水计划申请的,根据《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办按照用水单位所在行业先进用水水平核定其用水计划。
二、用水计划申报途径和时间
申报方式:登录黄石市节水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hsjsb.cn)或者黄石节水微信小程序,以实名注册方式,于12月31日前申报2026年年度用水计划。审核通过后,需下载年度用水计划通知单,打印并加盖公章上传至节水管理系统。
三、节水基础数据填报
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前,需完善本单位上年度行业基础数据。年用水量大于1万吨的用水单位需填写《节约用水统计年报表》《节水设施备案表》,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上传至节水管理系统。
四、用水计划考核和调整
用水计划按年度下达,按月分解、考核,当月未用完的计划可结转到下月使用,年终清零。因生产经营、事业发展需要临时增加用水计划的,可通过节水管理系统提出用水需求申请,我办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增加用水计划。如需调整全年用水计划的,应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提出用水计划核定申请。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黄石大道77号
联系电话:6576676 6228291
黄石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