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黄石市路灯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6年度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DY-HSZB-2026-0201
2、项目名称:2026年度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5、最高限价: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采购需求:负责实施日常运维以外的(但不限于)土建施工、路灯迁改等临时性,突发性工作,维修费用按照现行定额及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件(1216418431@qq.com)发送。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开启地点
1、开启时间:2026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玉龙湾小区1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网(http://cgw.huangshi.gov.cn)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以上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 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石市路灯管理中心
地 址:黄石市天津路9号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714-5439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玉龙湾小区12号楼
联系方式:0714-630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芳
电 话:0714-630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