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无障碍阅读 |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黄石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黄思湾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6-03-17 10:08

分享:

各招标代理机构

我局黄石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黄思湾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预计2026年4月进行公开招标,为严格控制和掌握桥隧维护资金成本支出,确保财政资金正确有效使用,我局拟采购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若贵方有兴趣参与本项目,请按以下要求进行响应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黄思湾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

2.项目概况:对现有黄思湾隧道实施全面整治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综合管理用房,洞内渗漏水注浆,山顶地表治理,路面改造等土建工程,以及安装箱式变电站、高低压柜、变压器、控制柜、射流风机、离心泵消防水箱、消火栓柜、应急通信电话、光纤光栅感温探测器、火灾报警等机电工程。工程建安费约2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3.工作范围:黄石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黄思湾隧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需求调查报告、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价格报价,不接受其他形式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

二、资格条件和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经营范围内须同时包含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务;(2)供应商拟派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资格预审

供应商须在20263 20 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有关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11061464@qq.com,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四、开标评标

1.响应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响应文件必须封装完整以书面形式通过面呈方式送达采购人封装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23 日(星期 9:00(即评审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评审地点: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四栋五楼508室。

3.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评分占30%,商务部分评分占40%,技术部分评分占30%,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供应商应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四栋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4-6570882

黄石市市政公用局

20263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