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合计280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专项资金实际拨付269.73万元,结余10.27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设计、绩效目标设立、绩效指标明确等项目立项过程中,能按照黄石市有关要求进行,符合政策要求,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较好。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及时解决路面污染、建筑垃圾乱堆问题,威慑建筑垃圾违规违法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生态效益。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总体较好,未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实施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反映在制度建立方面,未根据需要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无法对拨付给各城区的考核经费进行有效监督。
2、因2020年12月份对各城区局考核未完成,该项目未执行10.27万元用于拨付各城区局2020年12月建筑垃圾处置费。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城区考核经费得到有效使用。
2、提高项目实施管理意识,推进项目考核结算进程,避免因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考核单位日常工作。
附件:2020年度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表(附后)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2013年(7)号《关于下放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城管)的会议纪要》内容,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执法职能(不含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转由各城区管理部门实施,建筑渣土处置费由市城管局集中征收,在2012年分配基数基础上结合体制调整后的各区实际,确定各城区分配基数。
长期目标:加强建筑渣土调剂场协调工作,实行建筑渣土集中规范处置。中期目标:加大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及对建筑工地保证金的收取工作,完成山南片区、河口等区域渣土专营全覆盖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常年性项目280万元,1、根据市政府2013年(7)号会议纪要精神,拨付各城区管控经费、无主垃圾处置费共计217万元,2、日常运行管理办公运行经费及12名聘用人员劳务费等63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日常的资料积累
从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分析,判断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
2、项目实施过程跟进
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进,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项目负责部门对于项目实施管控过程及经验,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项目提出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后面进行绩效评价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实地调研
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情况,并在反复沟通中了解项目的部分财务数据,核实款项使用情况与产生的效益,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更充分,也确保绩效评价与项目的衔接度更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投入
1.1 主要经验分析
1.1.1项目目标
在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设计、绩效目标设立、绩效指标明确等项目立项过程中,能按照黄石市有关要求进行,符合政策要求。
1.1.2 决策过程
2019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1.1.3资金分配
项目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资金列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1 项目产出
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产出质量较好,能够按预定时间完成,总体成本控制较好。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方面。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在市政务窗口受理19起行政许可案件,办结19起,建筑垃圾核准率达100%。所有许可案件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渣土外运量共计53.7317万吨;33.5823万立方米。
监督、指导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督导各城区对道路污染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39起,罚款21.44万元。督促黄石港区城管执法局、西塞山区城管执法局对门面装修设置遮挡围栏不规范的问题加强监管。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对7家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督察考核16轮,发现运输车辆车身不洁72次,车辆密闭不严31次;污染路面37次;检查全市大车170台;围板油漆脱落12次。对违规车辆批评教育120次;处罚10台,发通报8期并责令其整改。核准发放《准运证》988台/次。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化管理。专营公司运输车辆GPS监控率达95%以上。完成2020年至2023年度黄石市建筑垃圾专营运输公司招标工作,中标单位7家,已签订管理协议。全市共计专营车辆347台渣土运输车辆,完成市区288台运输建筑垃圾旧车密闭装置升级,由翻盖式改装为伸拉式,做到GPS、行车记录仪、顶灯、密闭盖板等覆盖率100%。根据上级要求,督促开发区·铁山区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改装,目前已完成180台。
加强对各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奖惩工作。对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检查考核共开展40轮;发现各城区涉及建筑垃圾及车辆运输抛洒管理方面问题310起;其中路面污染类问题139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2全无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及时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3项目效果
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较好。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及时解决路面污染、建筑垃圾乱堆问题,威慑建筑垃圾违规违法处置行为,具有良好生态效益。市民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对18个三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根据绩效小组成员对每项三级指标的等级评价,结合评语集的赋值和指标的权重,按照指标评价得分90-100为“优”(含90)、80-89为“良”(含80)、60-79为“中”(含60),0-59为“差”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分析,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其中项目投入19分,项目过程27.5分,项目绩效(项目产出与效果)45.5分。
2、主要结论
评价结果表明,2020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政策实施效果合格,项目基本按期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随机抽查满意度较高。具体表现在:
(1)申报论证较充分。市城管委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资金项目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科学安排,符合建筑渣土管理相关政策。
(2)项目实施有序。能按计划开展设计的各项活动,项目管理能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地实施,在上年度项目建设工地、渣土专营公司、城区城管部门、移动视频监控、巡查督办五级管控体系基础上,不断完善运输建筑垃圾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制度,加快推进《黄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管控,加强对区城管局及专营公司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完全覆盖了设计的目标群体,实际受益群体与设计群体相符,瞄准度很高,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
(4)生态效益好。通过专项资金的带动,建筑渣土处置、管控及运行良好,保护了黄石市当地生态环境,对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度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填报日期:2021年5月20日
项目名称 | 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项目实施单位 | 建筑渣土管理处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80万元 | 269.73万元 | 96.33% | 19 | |||||
年度绩效目标1 (2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项目目标 | 目标内容 | 100% | 100% | 4 | ||||
决策过程 | 决策依据 | 100% | 100% | 3 | |||||
决策程序 | 100% | 100% | 5 | ||||||
资金分配 | 分配办法 | 100% | 100% | 1 | |||||
分配结果 | 100% | 100% | 6 | ||||||
年度绩效目标2(30分) | 项目管理 | 资金到位 | 到位率 | 100% | 100% | 4.5 | |||
到位时效 | 100% | 100% | 4 | ||||||
资金管理 | 资金使用 | 100% | 96.33% | 7 | |||||
财务管理 | 100% | 100% | 3 | ||||||
组织实施 | 组织机构 | 100% | 100% | 1 | |||||
管理制度 | 100% | 100% | 8 | ||||||
年度绩效目标3(50分) | 项目绩效 | 项目产出 | 产出数量 | 100% | 100% | 5 | |||
产出质量 | 100% | 100% | 5 | ||||||
产出时效 | 100% | 100% | 5 | ||||||
产出成本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5 | ||||||
年度绩效目标3(50分) | 项目绩效 | 项目效果 | 社会效益 | 100% | 100% | 7 | |||
生态效益 | 90% | 9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80% | 大于80% | 8.5 | ||||||
总分 | 92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1)项目实施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反映在制度建立方面,未根据需要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无法对拨付给各城区的考核经费进行有效监督。 (2)因2020年12月份对各城区局考核未完成,该项目未执行10.27万元用于拨付各城区局2020年12月建筑垃圾处置费。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加强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各城区考核经费得到有效使用。 2、提高项目实施管理意识,推进项目考核结算进程,避免因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考核单位日常工作。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