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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决算公开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1-09-3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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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说明

(八)关于2020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五、附件

黄石市排水管理处关于

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

排水管理处目前职能主要分为两大类:

1、是公益类职能。主要负责城市排渍设施的维护与运行管理,包括市管泵站运行维护、市管11条雨水渠道的疏浚养护等纯公益性职责。

2、是行政管理类职能。主要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以及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管、运行维护经费的考核拨付;对市区二级排水管网设施维护进行考核、监管;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以及排水许可管理;黑臭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督办工作。同时还承担防汛排渍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排水管理处最初成立于1993年,前身是市路灯泵站排渍管理处,现隶属黄石市市政公用局,副县级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生产科、管理科;3个基层单位,分别为泵站所、管网所、维修中心。

2、排水管理处定编106名,目前在编人数为85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98人。由于维护设施量较大,为补充缺岗,维持运转,另聘请有临时人员28人。

三、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收入  

2020年全年总收入2399.42万元,2019年全年总收入4904.66万元。

本年度支出

2020年全年总支出2396.87万元,2019年全年总支出4685.97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全年总收入2399.42万元,2019年全年总收入4904.66万元。同比减少2505.24万元,减幅204.41%,主要原因是财政今年取消环保项目2000万元的拨款。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全年总支出2396.87万元,2019年全年总支出4685.97万元。同比减少2289.1万元,减幅195.5%,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中减少了环保项目支出的2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66.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9万元,比2019年减少6.6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控制费用使用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6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八)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分别为城维费、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

2020年城维费的拨款是630.65万元(含上年结余0.15万元),城维费支出是630.5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完成7座泵站546套设备检修和电气烘烤、耐压试验、防雷检测等预防性试验工作,确保了泵机启动运行率100%,市管排渍泵站全年累计抽排雨水14840.598万立方米;二是全年累计完成100余公里雨水管道的巡查和疏通清淤工作(其中市排水管理处完成42.8公里),进一步增强城区排水管网的过水能力;三是2020年城维费安排市管排水管网疏浚与维护资金100万元,排水管理处完成工程量75万元,8月份排水设施管养工作移交城区负责,根据与城区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配,剩余25万元于2021年5月份分配黄石港区12.5万元,西塞山区5.75万元,下陆区6.75万元。

配套费拨款是162.43万元(含上年结余112.43万元),配套费支出是162.43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为消除城市渍水隐患,完成华记里沉淀池、两湖连通渠清淤工作,清运淤泥3813立方米,确保中心城区主要排水渠道行洪畅通;二是完成华新旧址对面、华新路与黄石大道交叉口、沿湖路机电学校、上窑铁路口、颐阳路武商广场等14处渍水点改造工程,进一步增强城区抵御强降雨的能力;三是服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抓工期、抢进度,启动实施胜阳港泵站大泵房前池格栅及闸门改造工程。

污水处理费拨款是629.20万元(含上年结余34.11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是626.8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一是坚持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工艺运行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二是圆满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国家专项督察迎检工作,10条水体顺利通过国家核查;三是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完成花湖、青山湖、磁湖、团城山、河西五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四是加大污水二三级管网建设监管力度,全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69.99公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2.28万元,执行数为1419.7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不断加强排水防涝设施维护管理,城区道路未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渍水现象,有效保障了市民正常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城区10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措施:合理运用资金,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四、专用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