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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4-02-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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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十一、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7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24年项目支出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

(二)负责编制全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组织、协调、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专门职责。

(四)负责城市综合管理。承担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各类问题的发现、交接、维护、协调、督办和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职责。负责督办12345(12319)市民投诉城市管理事项。负责全市智慧城管的协调、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协调、行使、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会同财政等部门编制、下达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污水处理费资金计划、城市路灯维护运行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城市配套费编制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餐厨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规划、建设和营运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运输专营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核准。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市政公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公用事业的特经营权许可。负责城市主干道市政道路设施管理方面的审批监管职能。负责燃气热力经营许可。承担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冲装站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排水、城市供水节水、景观照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运行监管。指导各城区市政行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九)承担全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统筹城市绿道、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化带等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十)负责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及大型户外广告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各城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全市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察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集中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十二)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停车的统一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工作。

(十三)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多元治理、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城管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由委机关、1 个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计财装备科、宣传信息科(调研室)、法制与执法监督科(控违办)、行政审批科、市政科、公用事业科、园林绿化科、环境卫生科、市容秩序科及考评督查科等12个机构。

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黄石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督察大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黄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截至2023年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共有编制74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7名(含参公管理人员42人),工勤编制2名2023年底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1名,离退休职工实有人数73遗属2人。

第三部分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名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3112.29万元。

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度收入预算3112.29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15.74万元,增长0.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2.2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收入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支出预算3112.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4万元,增长0.51%。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3112.2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1876.29万元,占总支出60.29%;项目支出1236万元,占总支出的39.71%

支出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48.74万元,增长2.67%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2.6%主要是渣土处置费及购置车辆项目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2.29万元。

收入包括: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2.2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112.2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2.29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5.74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1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3112.29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3112.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4万元,增长0.5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4.93万元、津贴补贴218.66万元、奖金403.34万元、绩效工资12.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万元、住房公积金112.9万元、离休费27.54万元、退休费254.37万元、生活补助2.03万元、医疗费补助38.57万元。

公用经费2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6.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8.82万元、福利费2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36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2.6%,减少原因主要是:渣土处置经费及购置车辆费用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236万元)。

项目包括:

1、违章建筑拆除补贴经费项目。预算经费7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控制和拆除全市违法建筑,以最低成本遏制违建行为发生,根据管控和拆除情况,对城区实行“以奖代补”。

2、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项目。预算经费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35.71%。主要是通过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及奖惩,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

3、黄金山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补贴经费项目。预算经费3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5万元,增长28.33%。主要用于我市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提炼地沟油等。

4、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预算经费599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通过科学化的城市管理问题巡查处置系统和综合评价排名,提高各处置部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20.2万元,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下降3.0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同步增加。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13.7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6.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8.82万元、福利费2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6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3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2.55%。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费用购置减少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3.3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元,增长207.7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数字城管项目启动,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复印纸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57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维修、数字城管运行维护等支出。

第七部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843.32平方米;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现有公务用车1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八部分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1236万元4个项目,比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2.6%。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黄金山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补贴经费、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等项目支出2024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

1、黄金山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补贴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及相关附属设施。采用PPP(DBOT),通过政府采购公开选定社会资本,由市环投公司代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金山街办 B4 路以北,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西;项目用地面积约 18 亩;项目投资概算8099.61万元;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项目内容: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3)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审批的《黄金山餐厨废弃物处理厂PPP实施方案》、《黄金山餐厨废弃物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立项。

4)实施单位:黄石市环投蓝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期:30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385万元,比上年增长85万元,增长28.33%385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争取黄石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量1.83万吨,处理污水2.9万吨,提炼油脂1200吨。餐厨废弃物处理率达到90%。

产出指标:全市餐厨垃圾收运量达到1.83万吨;处理污水量2.9吨;全市餐厨垃圾收运量抽查11次;

效益指标: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城市服务功能。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85%。

2、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2015年市政府批示设立《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纳入部门预算。

2)项目内容:主要通过科学化的城市管理问题巡查处置系统和综合评价排名,提高各处置部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立项依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智慧城管项目二期的批示

4)实施单位: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5)项目期:永久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59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59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2024年预计上报城市管理问题13万件,审核立案12.5万件,派遣12.5万件。派遣正确率达到99%,处置率达到95%。

产出指标:城市管理问题案件上报达到13万件;城市管理问题立案数12.5万件;城市管理问题派遣数12.5万件;城市管理问题案件处置率95%。

效益指标: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采集处理,确保群众的诉求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重视和解决。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80%。

3、建筑渣土的处置、管控及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依据《关于下放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城管)的会议纪要》(黄石市人民政府2013年7号纪要),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执法职能(不含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查处)转由各城区管理部门实施,建筑渣土处置费由市城管委集中征收,在2023年新修订的《关于各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各城区分配基数。

2)项目内容:主要是通过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及奖惩,全面遏制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

3)立项依据:黄石市人民政府2013(7)号《关于下放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城管)的会议纪要》

4)实施单位: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5)项目期:永久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18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5.71%。18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监督、指导各城区处置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一般程序案件查处工作;规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每月对渣土运输企业检查考核4轮。专营公司运输车辆GPS监控率达95%以上;加强对各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奖惩工作。对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检查考核,每月考核4轮;建筑垃

圾处置核准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筑垃圾核准率达100%。

产出指标:检查全市渣土运输车辆404台;每月对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检查考核4轮;监督、指导各城区处置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车轮污染城市道路一般程序案件查处工作50件。

效益指标:威慑建筑垃圾违规违法处置行为,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提供监管保障。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群众满意度≥85%。

4、违章建筑拆除补贴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黄石政规[2009年]8号《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2008年11月4日黄石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的决议》的有关精神,控制和拆除全市违法建筑,以最低成本遏制违建行为的发生,根据管控和拆除情况,对城区实行“以奖代补”。

2)项目内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违建目标,依据考评方法,根据各城区控制和拆除情况,拨付“以奖代补”经费,建立激励机制,减少和控制违法建筑行为的发生。

3)立项依据:《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试行)》(黄石政规[2009年]8号)

4)实施单位: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5)项目期:永久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预算安排7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7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违建目标100%。

产出指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违建目标,各城区完成任务,摸清违建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全面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摸清违建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拆除违建目标8万㎡;按2024年工作计划完成各项拆除违法建筑任务。

效益指标:为政府开发和旧城改造节省资金超亿元;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威慑违法建筑行为的发生。

满意度指标:全市市民满意率≥85%。

第九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一致。

2)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本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已在重点项目预算项目绩效说明中予以公开。

3)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我委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相关规定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对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预决算及时在批复后20日内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确保预决算公开全面、真实、完整。

第十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城乡社区支出(类)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3.城管执法(项)

第十一部分2023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