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72条(清单中省序号)反馈意见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排污口。
二、整改目标
完成饮用水源地内入河排污口清理,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完成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作。
2、完成黄石市花湖及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迁移。
四、整改情况和效果
1、完成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本工程于2018年4月5日开工,2018年5月20日完工,从凉亭山水厂取水泵房、大冶有色公司取水泵房铺设一条DN900水原水管至王家里水厂,王家里水厂原水不再使用电厂冷却循环水,改为上游的凉亭山水厂取水泵房和大冶有色取水泵房各提供4万吨/日原水。
2.完成黄石市花湖及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迁移。本工程于2017年7月份开工,2017年11月份完工,投资3600万元,对花湖、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进行了改造,敷设改造DN600压力排水管网6.7公里,新建和改造两座污水提升泵站。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于2017年迁移至饮用水保护区下游300米以外。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号2栋204室/邮箱:393485662@qq.com)或致电市城管委。
联系人:郭琼 ;联系电话:0714-6529909。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