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和《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委已完成整改任务,实现了磁湖水质稳步改善的目标。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纳入省级监控的8个城市内湖,只有1个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二、整改目标
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确保磁湖水质稳步改善。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查找分析原因,明确治理方向。定期对磁湖水质进行检测分析,查找影响水质的主要原因,先后编制出台了《黄石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黄石市磁湖(青山湖、青港湖)保护规划》,制定了《磁湖水质综合治理方案》、《磁湖水体综合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了磁湖治理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压实治理责任,加强执法巡查。健全磁湖及磁湖流域水体四级湖长制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多层级联动,建立入湖排放口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压紧压实环湖排洪港综合整治责任,确保磁湖及入湖水体治理到位、管护到位。建立健全定期巡查执法机制,加强磁湖日常保洁,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定期通报巡查整改结果。
(三)科学精准施策,力求“长制久清”。先后实施了磁湖下游湿地建设,有效改进磁湖水质;实施磁湖南岸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治理区域环境;持续推进环磁湖流域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积极开展老旧、渗漏与混接、错接雨污水管网改造,切实降低污染物入湖量;持续推进阳台生活废水收集治理项目,抓好新建住宅管控和既有小区改造,从源头减少磷排放量;实施磁湖底泥加深清淤工程,持续推动生态养殖和保水渔业发展,着力打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不断恢复和增强磁湖水体自净功能。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号4栋402室(邮箱:180314603@qq.com)或致电0714—6355552
公示期: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