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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4号》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0-12-0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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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意见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实现城市保洁作业精细化、科学化。提高环卫精细化作业水平,继续实施“清扫、洒水、吸尘、捡拾”一体化作业模式,进一步加大环卫机械车辆作业、冲洗、洒水降尘频次,实施城市道路冲洗制度,采取白天洒水降尘和机械洗扫,夜间机械冲洗和机械洗扫的作业方式,车行道每日冲洗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同时引进新型环卫车辆和机械,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智慧环卫等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对城市道路保洁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数字化评估基础设施运行情况,有效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实现与其他相关平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治。

严格各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完成2020年1-10月份对各城区建筑垃圾专项管控的考核,发通报8期,并纳入全市城市考评工作。总体40轮考核发现各城区涉及建筑垃圾及车辆运输抛洒管理方面问题310起;其中路面污染类问题139起;对各城区下达督办27起。办理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一般程序案件39起,处罚金额21.84万元。

积极推进各城区油烟治理工作。加强巡查管控,对区域内已摸排的餐饮经营户登记造册,形成详细的油烟治理台账,分类已安装和未安装净化设施的经营户,积极推进净化设施的全面普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台账管理,以群众的满意度为结案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目标如期完成。对城区油烟治理情况严格检查督办,不定期检查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每月通报各城区油烟治理情况。同时,将油烟治理情况作为数字城管考核的重要一项,每月纳入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倒逼城区积极治理。

四、整改时限

序时推进,长期坚持。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人:市城管委环卫科盛兰,电话:07146225898,邮箱:113710086@QQ.COM。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