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中省序第32条反馈意见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我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切实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加大考核与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形成流程化、常态化监管模式。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达到要求。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认真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实行一案一档管理,严格按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达到100%。
(二)督促各城区按照《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办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和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委对建筑垃圾运输专营公司和各城区城管局定期开展考核,建立健全全市建筑垃圾运输专营考评制度,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评。
(三)稳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力推动落实《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黄石市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项目实现对废弃资源的整合,提高建筑垃圾利用率,节约城市建设和管理成本,逐步形成建筑垃圾生态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链。
(四)指导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等参照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整改时限
长期坚持。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系人:市城管委环卫科胡扬鑫,电话:0714—6217857,邮箱:2567831613@qq.com。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