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黄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黄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会在市创文办召开,进一步推进两项《条例》的执行力度。
会上,各城区,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汇报了《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今年7月15日开展《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严管重罚行动以来,我市共做出行政处罚1万3千余起,罚款70余万元。同时,按照《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城管部门还加强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劝告、制止、查处与城市管理相关的不文明行为。
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促进文明出行”上,市公安机关在17个文明示范路口、48条重点路段及40个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在“开展犬类管理整治,促进文明养宠”上,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收容流浪犬、禁养犬1658只,办理犬证618个。
在“禁烟知识宣传”上,自今年9月以来,市卫健委向公共场所印发禁烟宣传折页1万份,张贴更新禁烟标识近3千张,并常态化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执法检查。
在“治理物业小区不文明行为”上,市住建部门通过打造红色物业小区,对小区居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组织物业公司定期对小区进行卫生清理。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噪音污染、安全生产、场容场貌开展督导督查工作。
在“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三小行业’督导检查工作”上,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及时清理清运、加强保洁力度、严禁占道经营,开展餐饮浪费专项检查。
除此之外,自两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城区展开执法与宣传,让两项《条例》内容深入人心。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升两项《条例》的立法效益,坚持民生导向、传承城市文脉,要充分认识推进两项《条例》的重要意义,相关职能执法部门要积极依法落实两项《条例》,不断夯实法律法规实施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跟踪检查,确保地方性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会议要求,要持续对两项《条例》的广泛宣传,把国卫复审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两项《条例》的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让两项《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要聚焦市容市貌、卫生环境、交通秩序等方面,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曝光程度,有力解决影响城市文明的重点问题;要完善设施,强化保障,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文明和谐。(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