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得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合计48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7.3万元,专项资金到位率为100%,专项资金实际拨付557.1万元,结余0.2万元。
2、完成的绩效目标。2021年,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下称数字城管中心)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重点,按照委工作要求,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监督考评机制和数字城管系统功能。数字城管中心信息采集员上报的问题涵盖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环境卫生管理、主次干道门前三包管理、环卫设施设备及环卫作业管理、城市道路市容秩序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乱搭乱建和施工工地管控等城市管理问题。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共查找上报城市管理问题151307件,受理147380件,审核立案147380件,立案率达到100%。派遣数145446件,派遣正确率达到98.69%,处置143181件,处置率达到98.44%。为黄石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卫复审做好保障工作。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合计557.3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7.1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为99.96%。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因2021年创建文明城市、老旧社区改造、道路提档升级,一批城市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基建设施及时得到改善、更新,因此案件上报数、案件立案数、案件派遣数少于年初目标值。
2、在监督员采集案件过程中,有部分案件能够自行处置的,就自行处置结案,没有派遣到相关专业部门;有轨电车施工项目造成少数区域性案件无法确定产权单位。因此派遣正确率有所下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强化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硬件设施,完善内部机制,按照事部件处置时限要求,对派遣的城市管理案件及时受理、处置、反馈,切实提高案件按期处置率与结案率,推动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开展。 2、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权属不明、边界不清的案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提高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全面提升终端系统管理水平,确保数字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住建部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按文件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形成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了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的保障水平,及时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城市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有效地促进了黄石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长期目标:向智慧城管发展。
中期目标:结合黄石市城市管理工作安排,制定科学的城市网络化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核实、立案、派遣、处置、核实、结案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模式。
2、项目资金情况。2021年预算支出常年性项目投入总额557.3万元,项目实际使用557.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数字平台项目运行维护费用以及数字城管工作人员费用。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日常资料积累。从项目实施单位收集项目资料、整理分析,判断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
2、项目实施过程跟进。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进,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并针对项目实施提出疑问,及时与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开展绩效评价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实地调研。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最新动态和相关情况,并在反复沟通中了解项目的部分财务数据,核实款项使用情况与产生的效益,使绩效评价量化指标更充分,也确保绩效评价与项目的衔接度更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目标。在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资金项目设计、绩效目标设立、绩效指标明确等项目立项过程中,能按照黄石市有关要求进行,符合政策要求。
(2)决策过程。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3)资金分配。项目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资金列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资金项目产出数量基本达到绩效目标,产出质量较好,能够按预定时间完成,总体成本控制较好,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管理监督考评机制和数字城管系统功能。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共查找上报城市管理问题151307件,受理147380件,审核立案147380件,立案率达到100%。派遣数145446件,派遣正确率达到98.69%,处置143181件,处置率达到98.44%。为黄石创建文明城市和创卫复审做好保障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无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监督城市管理问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资金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较好,数字化集中高效监督处理城市管理问题,“智慧城管”结合当前城市管理需求,革新了案件派遣流程,实现部分工作流程的自动化办理,达到了缩减案件派遣、处置时间的效果,极大提升了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效果和工作效率,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及时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具有良好生态效益。市民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对18个三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根据绩效小组成员对每项三级指标的等级评价,结合评语集的赋值和指标的权重,按照指标评价得分90-100为“优”(含90)、80-89为“良”(含80)、60-79为“中”(含60),0-59为“差”的评价标准,根据评价分析,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8分,评价结果级别为良。其中项目投入18分,项目过程26.5分,项目绩效(项目产出与效果)43.5分。
2、主要结论。
评价结果表明,2021年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资金政策实施效果合格,项目基本按期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随机抽查满意度较高。具体表现在:(1)申报论证较充分。市城管委数字城管运行经费资金项目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科学安排,符合数字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满足了“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需要。
(2)项目实施有序。能按计划开展设计的各项活动,项目管理能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地实施,工作开展协调有序,按计划落实并执行了各项目,实现了计划设定的当期产出。
(3)经济效益较好。通过数字化集中高效监督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避免大量人力物力浪费。
(4)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完全覆盖了设计的目标群体,实际收益群体与设计群体相符,瞄准度很高,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
(5)具有生态效益。通过专项资金的带动,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对黄石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附件:2021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自评表
2021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单位(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填报日期:2022年5月27日
项目名称 | 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557.3万元 | 557.1万元 | 99.96% | 19 | |||||
年度绩效目标(10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60分) | 数量指标 (24分) | 完成“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采集处理。 | 100% | 100% | 6 |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上报数16.5万 | 100% | 91.7% | 4 |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立案数15.3万 | 99% | 96.33% | 4 |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派遣数15.2万 | 99% | 95.69% | 4 | ||||||
质量指标(18分)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处置率 | 95% | 98.44% | 6 |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立案正确率 | 99.5% | 100% | 6 | ||||||
城市管理问题案件派遣正确率 | 100% | 98.69% | 4 | ||||||
时效指标(9分) | 全年采取受理案件 | 100% | 100% | 9 | |||||
成本指标(9分) | 成本控制率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9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 监督城市管理问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 100% | 100% | 10 | ||||
环境效益指标(10分) | 提升市民生活宜居出行等环境,及时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 90% | 98.44%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采集处理,确保群众投诉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重视和解决 | 长期 | 长期 | 9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具体指标(10分) | 全市市民满意率 | ≥80% | 80% | 10 | ||||
总分 | 91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1、因2021年创建文明城市、老旧社区改造、道路提档升级,一批城市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基建设施及时得到改善、更新,因此案件上报数、案件立案数、案件派遣数少于年初目标值。 2、在监督员采集案件过程中,有部分案件能够自行处置的,就自行处置结案,没有派遣到相关专业部门;有轨电车施工项目造成少数区域性案件无法确定产权单位。因此派遣正确率有所下降。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强化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硬件设施,完善内部机制,按照事部件处置时限要求,对派遣的城市管理案件及时受理、处置、反馈,切实提高案件按期处置率与结案率,推动本部门城市管理工作高效开展。2、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权属不明、边界不清的案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提高案件处置率、结案率,全面提升终端系统管理水平,确保数字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