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5号)的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69条,主要含城管新闻169条、通知公告35条、图片新闻63条、专题专栏67条、督查信息5条、信息转载12条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份,政策法规1份,制发规范性文件3份。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0条,通过宣传栏、报刊、户外电子广告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5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事件数1次;通过报纸回应答记者问事件数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市民信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1次,网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0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8年度,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其中专职人员数1人 ,兼职人员2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接受培训人员30人次。
二、信息公开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任务分解和年底目标考核管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建立健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造成过失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三)拓展公开渠道,明确公开内容确保形式多样。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对我局行政许可、部分行政事项,在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并对办理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同时可在“黄石城管局”网站公众互动服务一栏直接咨询相关事项。公开监督岗的设置和举报电话。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原则;公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大型设备(车辆、电脑等)的政府采购情况;局机关经费收支及收支审计情况。局机关内设公开栏公开,通过宣传媒体公开,会议和文件公开,涉及特大项目审批,举行听证会或记者招待会公开,让市民、群众参与和关心市容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公开内容有待丰富,门户网站栏目板块设置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系统政务公开各类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日常考核通报力度,确保报送的信息及时、分类准确。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黄石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黄石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69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6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 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3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其中: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 | 件 | 0 |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 | 条 | 0 |
网上调查数 | 次 | 0 |
民意征集数 | 次 | 0 |
热线电话接通数 | 通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 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闵远良 审核人:朱胜利 填报人:何谐 | ||
联系电话:0714-6213737 填表日期:2019年2月14日 | ||
备注:领导信箱回复办理数,是指回复办理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领导信箱群众来信的件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复数,是指公开回复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的条数,政府部门可不填报此项。网上调查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举办的网上调查次数。民意征集数,是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本部门网站征集民众意见建议的次数。热线电话接通数,是指接通应答已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人民群众来电咨询的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