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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25 来源:市城管委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委以着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城管为引领,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我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认真听取委法治建设情况。在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等方面建章立制。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长期聘请著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委草拟、审核新法律文书等问题并出具法律意见等。实行每周五下午律师坐班制度,对重点难点执法工作,由律师进行统一的专业指导,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共计审核把关涉法疑难问题62件。三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为有效理顺我委各项行政权责,我委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的梳理工作,形成《黄石市城管委权力清单》、行政职权信息表和职权流程图,经市审改办审核后在网上公开。同时,结合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委对拟划入城管部门的522项职权进行清理,不断指导各区城管局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动态。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委在开发区探索推行政务服务“四零模式”改革,实行先建后验、全程监管、综合评议、承诺制、零费制,落户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处置费由开发区负责代缴,企业不再缴纳相应费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城市中心主要道路实行21小时保洁,其它道路18小时保洁,采取“扫冲洗喷”四管齐下措施,切实推进城市“扫城”向“洗城”的转变,实施洒水作业技术改造,一举扭转市民反应洒水扰民的问题;加强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对全市在建的39个施工工地进行了摸排,加强了对全市5家建筑垃圾专营运输公司的监管;强化餐饮油烟管控,不定期检查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今年累计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1255起,取缔餐饮业占道经营3904家,督促餐饮店面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62家,安装率68.7%;持续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集中设施建设,大力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3.5%;深入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市年产生的23万吨生活垃圾,全部进入黄金山垃圾焚烧厂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坚持依法行政,践行民主决策

一是推进城管领域立法工作。2018年以来,我委通过搜集资料、走访调研、外出考察、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多次修订完善,形成了《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草案)》和《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出台,《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于今年9月26日经省人大批准通过,拟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2018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了政府规章1件,市级规范性文件1件,委内部规范性文件1件,均通过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我委还开展了无谓证明事项、涉及产权、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13个规范性文件依法依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完善集体决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依照制度科学决策。通过“会审制”,对黄石公园违法建筑等9起重大、疑难执法案件行政处罚召开委业务办公会。健全公众参与。如在制定《黄石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立法草案过程中,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专家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落实专家论证。如我委在起草《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草案过程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武汉大学等法律专家、学者参加,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在制定《黄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时,在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邀请专家组织论证。我委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前,如调整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等,积极请示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如我委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违法建筑评估机构遴选管理暂行规定》,经过网上招标公告,严格筛选,建立评估机构名录库,公开遴选产生评估公司,规范评估行为。

(三)加强制度规范,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17年、2019年我委两次对《黄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由专业律师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书,目前,正在由市司法局统一审查中。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我委将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三项制度”相关清单已报市司法局审核,拟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开。同时,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两随机一公开等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今年以来,督促各区城管局及时在两法衔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近百余起。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标准,今年给各城区增配实时传输的执法记录仪103台、服务器6台,近期拟再采购213台执法记录仪和4台无人机。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案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去年,组织全市1280名城管队员和协管员换装,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制定了持证上岗等制度。今年以来,参与市司法局与组织部联合举办的依法治市建设专题班、省住建厅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等10余人/次;6月份组织召开执法装备培训会,6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12月下旬,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封闭式城管执法培训,100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业务知识等;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如大冶市城管局以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开展为期15天的军训分期轮训;西塞山区城管执法局开办了西塞山区“城管夜校”第二期,组织全体城管队员学习执法业务知识及执法技巧等。

(四)推行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市政府、市城管委网站、在委办公区一楼和二楼设置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形式主动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调整信息,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政务信息。二是加强网站管理。今年对委网站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升级,设置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公众互动”等专栏,由委宣传信息科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图片新闻、咨询投诉等,刊登的信息统一填报上网审核表,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在委网站发布。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上刊发各类城市管理稿件700余篇,城管委网站被评为全市“文明网站”。三是受理公众举报投诉。今年共受理12319、黄石市市长热线12345、湖北阳光信访系统等渠道各类信访投诉及批示件1100余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5%,接待来访市民900余人次,排查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67件,解决了一大批市民关注的急难盼需问题,化解了大量矛盾,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广大市民的认可。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纳入委对各单位各科室的目标考核中,并作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调整城市管理考核方式,重点对队容风纪、违法建筑管控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区城管局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2019年至今,共下达督办、交办通知52件,对推进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今年,我委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立案6起,立案率达100%,无一起错案,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五是推进信访法治化。落实信访工作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委目标管理重要指标考核体系,坚持“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配备专职信访干部和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好信访投诉服务“接、查、处、督、反”各个环节。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案件,采取现场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并严格奖惩兑现。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涉及批后违法建筑查处等重大执法事项,明确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针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提前邀请委聘法律顾问共同研究,并做好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实施中请公安人员做好备勤,邀请新闻媒体单位全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引发的恶性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不断推进信访法治化。六是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提案。2019年我委共承担68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我委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当大事办、当实事做、当细事抓,抓好事前沟通、会办协调、答复意见、后续跟踪四个办理阶段的细节,按期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见面率和办理落实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1、城市管理领导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目前,城管领导体制、机制都不太顺畅,虽然 “联合执法”是现阶段城管执法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规定不具体,职责不清,往往各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城管执法因法律法规滞后和不完善,执法有时只能打“擦边球”。

2、城市管理执法保障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逐渐深入开展,城管部门承担的任务相对繁重,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条例》规定,目前我市城区人口为88.21万人,按照万分之五的配备,我市应配置城管执法队员441人左右(20多年前的标准),而我市目前实有执法编制人员148名,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和建设部文件规定相差甚远,执法人员基本上是超负荷运转。

三、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1、构建大城管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辖区政府全面负责、综合执法部门具体组织、镇街分片实施、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集中监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格局,进一步厘清市区和各部门的权责,合理划分事权和执法权。

2、践行大城管的法治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改进作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继续探索律师驻队、非接触性执法等执法举措,推行轻微问题告诫、首次不罚、容期整改等柔性执法方式,让管理相对人感受到城管执法的温度,让城管执法从“汗水型”向“智慧型”升级。同时,做好地方性法规《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3、汇集大城管的发展合力。“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筑牢社会参与工作基础,实现从重事后的管理处罚向重源头的治理服务转变,从突击式管理向常态长效管理转型,从“治脏、治乱、治差”向“做细、做优、做美”转化;建立健全城管志愿者队伍,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广泛开展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多元治理、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