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5号)的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2019年,市城管委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对照黄石市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42条,主要含新闻快讯、工作简报、通知公告、专题专栏、政务信息公开、考评通报、信息转载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5份,制发规范性文件14份。通过宣传栏、报刊、户外电子广告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12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报纸回应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答记者问事件数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委未接到市民信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9年度,我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6人,其中专职人员数1人,兼职人员5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9年度,我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接受培训人员120人次。二、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市城管委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了接受群众监督、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把住细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全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持续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从源头上解决公文、会议公开属性(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的认定问题。2019年,我委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积极通过网站、公示栏、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和依据要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介主动公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行政职权、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行政职权流程等公开透明。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明确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受理、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了内部审核和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创新公开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我委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充分利用市城管委会官方网站平台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微博、微信及各类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围绕“12345热线”等平台,不断畅通拓展公众表达意愿渠道。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存在问题。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中,城管系统的执法权增加至五百余项,信息公开工作量越来越大;公开内容有待丰富,门户网站栏目板块设置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打算。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内部保密审核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施全方位的公开,积极回应公众网上参与提问,推进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