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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22 来源:市城管委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现将我委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党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委工作例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等时机开展学法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我委先后利用《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满一年、《行政处罚法》修订施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学法活动,普法学法对象达到城管系统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2022年1月,我委被评为2016-2020年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听取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夯实法制基础,切实保障法治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根据2021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我委作为《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起草单位,为保证立法质量,组建了立法起草工作专班,聘请武汉大学专业团队协助《办法》的起草工作。4月至8月,立法团队深入县(市、区)、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7月20日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9月至10月司法局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评审会。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逐条审查修改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办法(草案)》送审稿《办法》已于2022年1月30日出台。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工作。开展历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查出规范性文件12个,继续有效的9个,废止的2个,失效的1个,并将清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目前,无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委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黄石市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正式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率达到100%。

三是开展权责清单清理编制工作。我委以“三定方案”为蓝本,在系统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审核、编制工作。通过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职能,切实发挥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合作、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目前,委系统权责清单已初步清理完毕,共计梳理我委行政权力事项58项,子项20项,已通过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和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委系统开展单位和个人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机构改“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对系统内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进行清理。经清理,委系统有执法资格单位10个,已有执法证人员109人。10月份,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委属单位及机关科室共计118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109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证考试,3人因故未参考,通过率达92.37%。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是推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印发了《市城管委关于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经征求委属单位和机关科室的意见,梳理出2种违法违规行为,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4月份,形成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和告知承诺书样本,并向社会公示,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实际困难。

(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城管执法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工作结合,每周在“湖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委门户网站上同步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2021年,市本级已在“信用黄石”网站公示数据1456条(其中,行政许可1446条,行政处罚10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1年上半年,要求各城区城管局开通网络专线,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了市区两级执法全过程影像资料线上的实时调阅和监管。坚持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案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1年共计立案1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起,结案8起,立案率100%,结案率61.5%。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涉法疑难问题5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20余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工作纳入月度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中,强化案卷评查,坚持一案一考评工作,坚持行政处罚案件业务办公会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民主集中讨论、决策制度。2021年,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对各城区城管局开展了执法案卷普查工作。随机抽查了行政许可案1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4件,检查情况及时对各城区、各科室进行了通报。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督察考核。按照《执法队伍行为规范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城区进行督察考核。对一线队员作装混乱、粗暴执法等严重影响城管形象的违规行为,以及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并通报批评。2021年开展队容风纪督察考核38轮,共检查问题149个,印发督察通报10期,开展专项督察考核2次,共检查问题15个;印发专项督察通报1期,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考核10轮次,共检查问题103个。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印发《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清查近三年的涉企执法案卷、复议诉讼案件,全面查找与涉企执法相关的信访件、新闻舆论监督稿件,对口走访双千包保企业听取意见建议等,查实查细查准问题。经自查,主要发现7个问题,均已全面解决。

二、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市人大和司法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加快政府规章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性法规黄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和基层立法座谈会,不断修改完善立法草案,按程序和时间节点上报人大批准通过,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规章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一是深入贯彻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把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及时予以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好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全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案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开展队容风纪督察,严明工作纪律。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城管执法队员通过全省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后方能上岗,在执法过程时主动亮证,对执法人员的办案语言和举止必须要求文明、规范,杜绝粗暴执法;规范协管队员管理,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规范协管队员协助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队伍培训工作。全面落实“721”工作法,深入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工作,确保达到每人每年10天培训目标开展理论学习、各类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提升政治觉悟的同时,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强化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的公示栏,做好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和执法依据等情况的公示工作,让收费、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在前期“好好守法、拒绝违建”拆违直播和“严管重罚”执法直播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新方式,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导向作用,运用新兴媒体拓宽公众有效参与城市管理途径,主动邀请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中。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