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城管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着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现将我委 2022 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夯实法制基础,保障法治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立法工作。《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30日出台,于2022年7月1日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我市实行垃圾分类试点先行,印发了《黄石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按照《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司法局的要求,于4月启动《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聘请湖北师范大学立法中心对《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工作方案已出台,目前调研工作已完成,评估结果良好,并报市政府通过。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街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工作结合,每周在“湖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委门户网站上同步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今年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在“信用黄石”网站公示数据199条(其中行政许可194条,行政处罚5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上半年,要求各城区城管局开通网络专线,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了市区两级执法全过程影像资料线上实时调阅和监管。坚持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校把关,办理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对涉及本部门重大事项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注重普法教育,提高法律素养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通过定期传达学习文件、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知识培训。6月份,邀请了委法律顾问李波律师开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引》专题培训班;8月份,邀请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黄倩倩、娄晶法官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10月份,在市委党校开展城管执法队伍集中教育培训。通过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水平、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岗位技能,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
三是深入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印发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重点普法任务细化到月、明确到部门。利用《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以及《行政处罚法》修订施行一周年、《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1+N”普法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学法活动。联合黄石市广播电视台开展“好好生活·拒绝违建”拆违直播活动、“好好生活·做文明人”严管重罚直播活动,通过新闻直通车、百姓零距离抖音等平台线上与群众互动交流,实时答疑,宣传城乡规划和市容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拆违直播累计12场,观看人数66万人,开展严管重罚直播累计5场,观看人数10万人
四是开展学法用法无纸化学习。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更新“法宣在线”平台人员信息,积极组织系统12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无纸化用法学法学习,不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完成2400积分学习要求。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工作,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起草编制城管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目前,已通过集体讨论。
二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办件总数量为9,实行告知承诺办件数量为0(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已实行备案制,不再由企业反复提交资料,不需要办理承诺事项)。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单位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印发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目前,抽查计划已全部完成,完成情况也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是开展法治惠民生工作。为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支持疫后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委与摩尔城商管运行公司协商,选取摩尔城广场北街作为临时疏导点,划定50余个点位,通过不限时间、划定点位、明确责任,引导个体户规范经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保障市容秩序的同时,又激发周边经济活力。
五是深化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进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对13个行政审批事项共计压减审批时限17天;完成82本高频电子证照“免提交”标记率100%和5%的事项材料“硬减”的工作目标;将市政、园林方面10个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完成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和“我要开苗圃”等高频事项“一事联办”相关事项改革工作;严格落实9家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气工程安装“零投资”,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用气报装环节压缩至1个环节。全年共计办结行政审批服务办件175件。
二、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做好立法项目申报、起草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黄石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黄石市液化燃气配送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确保城市管理领域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黄石市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按照《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司法局有关要求完成立法后评估,全面检验《办法》实施效果,对立法实施后的社会效果、社会作用等问题进行总结评价,为《办法》立改废提供参考,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对近期已起草的《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等规范性文继续征集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规定报审。
(二)强化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做好《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2·4”《宪法》等普法活动,开展专题普法学法活动,积极动员城管执法队员参与普法学法活动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的公示栏,做好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和执法依据等情况的公示工作,让收费、执法行为公开透明。三是拓展执法宣传新模式。积极运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执法宣传,在执法直播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新方式,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导向作用,运用新兴媒体拓宽公众有效参与城市管理途径,主动邀请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中。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按照规定流程出台“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做好法治惠民生项目。充分践行“721”工作法,继续做好临时疏导点工作。让曾经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顽疾”,通过疏堵结合逐步化解,彰显城管执法“力度”和“温度”。三是优化便民服务改革举措。弘扬“店小二”精神,在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减跑动、提质效等方面下功夫,提升企业及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对重难点问题加强业务交流沟通,探讨完善部门间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工作结合。定期和不定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执法全过声像记录情况进行督察。坚持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实行法律顾问值班制度,集中解答、处理法律问题。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开展队容风纪督察,严明工作纪律。坚决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语言和举止文明规范,杜绝粗暴执法;规范协管队员管理,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规范协管队员协助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队伍培训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各类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达到每人每年10天培训目标,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