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我市“一规划两方案”关键之年。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黄法发〔2024〕2号)和《黄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等文件精神,市城管委着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现将我委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将党内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会前学法的工作要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重要论述进行了深入学习,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年初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委党组一年听取了2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把法治建设提到了全委年度工作的首要位置。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内容,坚持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集中研究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立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惠民惠企实事项目、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等工作事项,系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教育与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和党内法规实施,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刚性约束,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配合市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黄石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利用条例》的审议工作,并按照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修改,目前已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预计明年上半年出台;政府规章《黄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预计年底之前可以出台;开展规范性文件《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不断筑牢城管领域法治基础。
二是持续完善城管执法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城管领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黄石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黄石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梳理了市级城管部门职权名称和依据49项,对各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更新,对现行的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后续执法提供清晰明了、标准规范的依据。
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数字城管平台、两法衔接、两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工作结合,每周在“湖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委门户网站上同步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今年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在“信用黄石”网站公示数据99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行政处罚的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对一般程序案件逐级审批、严格审核把关,办理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法制科审核后,再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
四是依托重要节点抓实普法宣传。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环卫节、全国节水城市宣传月等时间节点,联合各城区城管局、属地相关单位等,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七进”方式,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涉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2024年11月,我委获得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推行“柔性执法”制度。我委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在黄石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主动在城管领域6种违规行为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8月份,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着力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及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目前,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继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实际困难。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今年,委单部门抽查工作2024年黄石市城管委建筑垃圾(渣土)车辆密闭化运输专项检查计划、固废监管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已全部完成检查。同时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牵头多家单位开展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部门联合检查。
(四)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城管大练兵”活动。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聚焦城管执法主责主业和重点任务,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城管执法大练兵活动,突出政治、法治、业务、形象、实战“五个练兵”。全市城管队伍坚持每周一集中点名和军事训练,每月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每周开展线上培训学习。目前,市级已开展5次大型行政执法培训和1次练兵比武活动,在省厅“城管大练兵”中荣获执法演练项目二等奖。
二是建立健全“城管进社区”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服务、管理、执法、安全“五进”社区活动,及时印发了《城管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1+1”的模式安排城管队员进驻社区,采取日常执法巡查、小区物业及群众监督举报、集中清理整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社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损绿毁绿、张贴小广告、流动商贩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同时联合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开展噪声、停车、“飞线充电”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急难事、烦心事。目前,各县(市、区)全部195个社区已进驻426名城管队员,设置社区城管工作岗159个,社区城管工作站(室)36个。
三是创新开展心理疏导服务。通过设立情绪疏导室、开展心理健康状态测评、开展讲座培训、危机干预等手段,引导一线城管队员科学运用心理学知识积极调适心理,增强队员的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以正确的方式和态度面对行为相对人,提高执法能力,减少执法冲突。目前,共开展培训活动11场,测评6场,驻点咨询1次。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黄石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政府规章《黄石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等,通过严执法、强宣传等手段强化法规规章的施行效果。同时,启动《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黄石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立法计划项目,按照流程有序推动项目进程。
(二)强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力度。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办公场所的公示栏,做好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和执法依据等情况的公示工作。积极运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执法宣传,在执法直播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新方式,拓宽公众有效参与城市管理途径。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继续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对一些与现行情况、法律法规不符的条款及时进行修改。不断加强部门、城区和企业的配合联动,落实落细惠企政策,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
(四)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不断完善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队伍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理论学习、各类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达到每人每年10天培训目标,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