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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法院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19-01-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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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着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依法审理融资租赁、动产融资、股权融资等案件,保障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区分民间借贷中合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既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又切实维护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准确认定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维护其合同效力;对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确认合同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办案中发现可能引发全局性、系统性风险的,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加强涉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理财咨询公司等案件的审理工作,切实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发挥信用惩戒职能,规范市场行为。

结合“双千”活动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审理了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19件,维护金融安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入法律服务志愿者、人民陪审员、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交警大队等之间的诉调对接,促进矛盾化解。下陆区法院与下陆区司法局联合挂牌成立了“下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注重民生权益保护,营造精准脱贫良好环境

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妥善审理贫困人口就业、医疗、教育、移民搬迁、劳动保险等民生案件,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惠农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妥善处理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涉及扶贫款、救济物发放等行政案件,为扶贫工作提供优质法治环境。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化解精准扶贫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服务农村农业振兴;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市中院24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结对帮扶24户贫困户,每月走访,研究寻找脱贫路径,做到“一户一策”。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建设山水宜居之城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积极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有效提升公众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自觉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黄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43件,护航绿色发展。全市法院2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领域十大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2018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