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业务专栏

共商供水设施建设管理 合力维护供水设施安全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1-09-10 15:18

分享:

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我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市政设施改造工作,但因在改造过程中多次发生损坏、占压供水设施事件,严重影响供水设施运维安全,202198日,市政公用局局长曹雪军主持召开老旧小区改造破坏供水管网问题专题协调会,市政公用局公用科、审批科、执法队负责人,市供水办、各城区住建局及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汇报老旧小区改造中施工单位私接消火栓、损坏供水管道、占压供水设施空间、掩埋供水设施等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市供用水办主任刘莉对《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住建部新修订的《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相关的管理要求及处罚条款进行逐一宣贯和讲解,强调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供水设施、节水设施均要落实“三同时”制度;供水设施的迁移、改造必须报供水行业主管审批,市自来水公司应参与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并与供水行业部门共同参与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同时希望各城区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将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改造范围。

各城区住建局负责人踊跃发言,提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应建立沟通联动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时,纷纷表示将积极按照市政公用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市自来水公司、施工方、建设单位的沟通和配合,积极支持对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进行严管严惩。

市政公用局总工陆惠萍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前做好供水管线技术交底,规范建设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市政公用局曹局长最后强调,一是各城区建设局、城管局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用局执法队建立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建设好、落实好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二是再发生损坏供水设施等行为的,各城区建设局要第一时间沟通信息,积极督导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恢复或承担抢修费用,逾期不改的,则移交市政公用局执法队立案处罚;三是各城区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逐步将外墙管、二次供水设施一并纳入改造,共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