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早上,一辆洒水车在西塞山区沿湖路上缓慢行使着。在车头右侧,一个鸭嘴式的喷头正向地上小范围喷出水幕,冲刷着路面。与以往洒水车喷头的大规模喷洒不同,如今的喷洒方式使路面打扫更为精准且不容易影响路边行人出行。实际上,这种改变源自一次建议。
2019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王书林提出“关于在我市取消洒水车作业的建议”。对洒水车作业方式观察细微的王书林在建议中指出,传统的洒水车不但浪费水资源,而且喷洒方式还会喷得行人、车辆一身泥并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
针对代表建议,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从改变洒水车作业时间、改变作业方式、强化日常管理、灵活进行洒水作业等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在作业时间上,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规定每日凌晨3:00至早晨6:30、夜间21:00至24:00为机械化冲洗、普洒作业时间,其他时间段按照环卫作业规范实行低位低压喷雾作业。作业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并且严禁上下班出行高峰期进行道路机械化洗扫、冲洗、洒水作业。
另外,从2019年3月起,市城管委陆续对城区45辆洒水车进行改装作业,为每辆作业车加装低位低压前鸭嘴装置后喷杆和后低位低压喷头装置。此次改装是在保留车辆原有的高压冲洗装置前提下,在车头前方加装两个贴近路面的低位低压鸭嘴式前喷装置,在车尾加装两个低位低压式喷洒装置。同时,市城管委还要求各责任单位对两车道及以下的城市道路采取后低压低位喷头喷雾的方式作业,对四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采取低压低位前鸭嘴装置后喷杆喷雾的方式作业。
对洒水车进行技术改进的同时,市城管委还加强了对作业个人的业务培训,强调道路冲洗必须采取“机械+人工”配合的方式进行,普洒、喷雾洒水作业必须慢行,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确保冲洗道路达到“无灰带、无扬尘、无积水、无积泥、见本色”的要求。
在灵活进行洒水作业上,市城管委要求各城区白天采取喷雾作业。对交通路、武汉路、广场路、劳动路等繁华道路采用小型洗路车和人工配合清洗道路,对于油污污染大的地方用洗衣粉或碱反复冲刷,但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过往。当室外温度在5℃及以下时,会停止所有日常性洒水降尘及清洗作业。夜间作业期间,禁止洒水车辆开启警示音乐和随意鸣笛,减少对市民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