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城管部门开出《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首张罚单”,一市民因随意丢弃一次性碗筷被罚50元。
7日早晨,下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队员对早市进行巡查管理。巡查至安达路时,发现一名男性市民随手丢弃一次性碗筷,队员们当即制止了该男子不文明行为,并责令其改正,但该名男子态度极不端正,拒不改正错误行为,随即,队员们对其出示执法证件并进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最终,经过批评教育,当事人陈某接受处罚,鉴于当事人态度转变,队员们对其实施了罚款50元的简易程序处罚。这是新《条例》在全市实施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目前黄石城市管理方面最严厉的法规。《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或者将餐厨垃圾倒入排水沟、地下管道、公共厕所、湖泊等区域。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城市管理部门将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信用制度,将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以依法报相关部门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近期全市各区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履行文明市民应尽的义务,为我市建设文明城市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