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2021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是我市第三部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立法,对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具有重大意义。为扎实做好《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4月27日,市城管委开展了为期一天的立法调研活动。
上午,在市城管委315会议室,市城管委召开了《黄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刘敏、武汉大学起草团队代表、城区城管局、城区城维公司、委法制科与环卫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四个城区城管局、城维公司依次介绍了各自在垃圾分类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立法有关建议,并围绕《办法》拟解决的重点问题发表了意见。随后,武汉大学起草团队就《办法》起草思路、部门职责分工、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最后,市司法局刘敏科长强调,立法调研要把握好三个重要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和实用性。黄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要结合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草案。二是加强调研力度,提高立法质量。要深入社区、商超、农贸市场等地方,听取基层民意。三是协调沟通,实行部门联动。生活垃圾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要理清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有序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下午,与会人员到开发区·铁山区冶矿路社区和胜利路社区实地考察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与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第三方服务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重点了解了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模式。
下一步,《办法》起草团队将进一步深入调研,结合街道赋权,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找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我市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特色,确保《办法》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