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黄石港区城管执法人员在花湖街办举头山路小区巡控时,发现有人在小区路边开挖出一条约三十多米的深沟,且施工中既无遮挡,施工产生的泥沙还对周边道路环境造成污染。
当执法队员上前检查施工许可证时,几名工人称自己只是被老板所雇来干活的,其它一概不知。鉴于其无法提供施工许可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依法将其用于开挖的电镐、洋镐、铁锹等工具进行暂扣,同时通知其负责人到中队接受处理。
没一会该处施工负责人匆匆赶到中队接受了调查,称是受燃气公司委托施工的,因赶工期所以没有办理开挖审批手续就抢着施工了。考虑到燃气管道事关民生,执法人员依据《黄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给予其一千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补办审批手续后再按规定施工。(梅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