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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数字城管引入“第三方”监督

  来源:黄石市城管委     时间:2015-12-0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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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通讯员刘江溯报道:11月26日,襄阳城管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确定了数字化城管第三方信息采集监督服务供应商,在省内率先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信息采集监督员市场化服务外包,由第三方机构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网格化、常态化、全覆盖、全时段的信息采集,按结案标准对责任部门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改变了以往城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格局,给“运动员”请来一位公平公正的“裁判员”,独立客观的对城市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三方机构专管“一头一尾”
  按照住建部数字化城管相关行业标准,数字化城管包括信息采集、审核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或返工派遣、考核评价七个步骤闭环的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处置、考评工作流程运行。数字化城管第三方监督考评,就是将数字化城管工作流程中的信息采集、核查结案及考核评价“一头一尾”的工作,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交由与被考评对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
  网格化巡查实现全覆盖采集监督
  与以机动抽查为主的传统城市管理监督方式不同,数字化城管第三方采集监督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要求,根据城市部件数量、城市管理事件问题发生率、区域人流量等指标,将该市划分为三类区域,其中第一类区域每2小时全覆盖巡查一次,第二类区域每4小时全覆盖巡查一次,第三类区域每日全覆盖巡查一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三类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巡查监督责任网格,每个责任网格均安排有一名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全覆盖巡查,使用“城管通”设备实时向数字化城管系统上报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照片,由指挥中心根据《襄阳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手册》、《襄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立案、处置和结案标准》明确的责任单位和处置时限通过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至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处置完毕并反馈后,指挥中心将向该责任网格巡查人员发送核查指令,随后根据监督员通过“城管通”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前和处置后照片进行对比,判定该问题是否得到处置,是否需要进行返工派遣,数字化城管系统将按周、月或其他指定时间段自动对责任单位按时处置情况、处置结案情况及返工情况进行汇总计分。城市管理有没有问题、处置后结果如何均由第三方机构以市民的角度独立进行判定,责任部门处置情况由数字化城管系统自动评分,责任部门可以通过各单位系统平台对具体扣分案卷进行全流程反查,全面实现了监督和管理彻底分离,考评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同时,通过第三方机构网格化、全覆盖、高频次的巡查发现、监督考核,将有效改变以往突击式、运动式的工作模式,促使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使襄阳的城市市容环境随时经得查,全面提升市民满意度。
  “两条高压线”确保监督公正性
  目前,该市数字化城管第三方监督机构采集监督范围包括6大类68小类城市部件问题及4大类48小类城市管理事件问题,被考核单位包括具体承担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襄城、樊城、襄州区政府、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管委会,22家市直职能部门及水、电、热、气、供电、通信等公共服务企业。为确保考评成绩的客观公正,襄阳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将为第三方监督机构设定“两条高压线”,一是通过对市民电话投诉、网上投诉、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实时筛查,如上述问题第三方监督机构未能提前发现,将被视为履职不到位,“漏报案卷”将视情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二是严查吃拿卡要行为,一旦发现第三方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私下与城市管理责任单位联系串通,上报虚假案卷、不实核查信息的,第一次将视情形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出现第二次则立即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将该公司纳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下年度信息采集监督的招投标。同时,第三方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收到城市管理责任单位赠送的财物,主动上交至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并写清时间地点、事情经过、赠送人特征,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方不只是监督考核
  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物有所值,此次数字化城管第三方监督机构除负责日常网格化全覆盖考评监督工作外,在巡查过程中还将同时负责对新增、消失、变更的部件、兴趣点、门牌号等地理信息的采集入库,负责按指令对具体事项的快速专项普查,自行处置(劝导)力所能及的轻微城市管理问题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