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将至,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我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中高考期间及考前(6月1日至22日)市区学校、考点、居住区域的噪声监管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中考期间(6月20日至22日),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活动,市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及一切可能产生噪声的营业场所,必须24小时歇业停工;考前,居民区附近施工工地夜间禁止打桩、浇灌混凝土。
二、禁止在市区居民住宅楼、学校等单位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生产加工等活动。
三、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四、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通过其它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宣传活动;禁止擅自使用车载广播喇叭巡回播放。
五、禁止使用伴唱机或乐器进行露天娱乐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在考点周围进行其它发出噪声影响考试的行为。
七、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12319、市生态环境局12369、市公安局110。
八、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做好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