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7条(清单中省序号)反馈意见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铁山区和下陆区未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依靠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因管网规划缺陷,两区近7万人的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排入大冶湖。
二、整改目标
加快铁山区、下陆区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生活污水不再直排大冶湖。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黄石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已完成,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批,进一步明确了铁山、新下陆片区污水处理规划方案。
2.下陆区、铁山区均已完成管网普查并编制全收集全处理污水专项规划,制定了2018-2020年污水管网建设计划,按计划推进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
3.铁金港、新下陆东港、新下陆西港黑臭水体治理,三条水体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主体工程已完工,铁金港、新下陆东港于2019年10月实现基本消除黑臭,新下陆西港于2019年11月实现基本消除黑臭。铁山区、新下陆区域生活污水经铁金港和新下陆东、西港直排大冶湖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号4栋503室/邮箱:393485662@qq.com)或致电市城执委。
联系人:郭琼 联系电话:0714-6529909。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