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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7条反馈意见)有关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19-12-1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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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7条(清单中省序号)反馈意见整改目标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铁山区和下陆区未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依靠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因管网规划缺陷,两区近7万人的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收集处理排入大冶湖。

二、整改目标

加快铁山区、下陆区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生活污水不再直排大冶湖。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黄石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已完成,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批,进一步明确了铁山、新下陆片区污水处理规划方案。

2.下陆区、铁山区均已完成管网普查并编制全收集全处理污水专项规划,制定了2018-2020年污水管网建设计划,按计划推进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

3.铁金港、新下陆东港、新下陆西港黑臭水体治理,三条水体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主体工程已完工,铁金港、新下陆东港于2019年10月实现基本消除黑臭,新下陆西港于2019年11月实现基本消除黑臭。铁山区、新下陆区域生活污水经铁金港和新下陆东、西港直排大冶湖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号4栋503室/邮箱:393485662@qq.com)或致电市城执委。

联系人:郭琼        联系电话:0714-6529909。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