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07〕3号)和《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改价管〔2021〕5号)有关规定,我办对全市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对于月均用水量在100m³以上(含100m³)的非居民用水户,我办将采取邮寄的方式下达今年的用水计划。2023年《用水计划通知单》已邮寄发出,各计划户注意查收,并根据本单位具体用水情况进行分解,各计划户需将回执于2023年1月10日前寄、送至我办。
月均用水量小于100m³的非居民用水户,见到此公告后,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自行到我办申报2023年度用水计划,并填写非居民用水户档案登记表。若逾期未至,对于月均用水量不足50m³的非居民用水户,我办将统一按50m³/月核定其2023年度的用水计划;对于月均用水量在50m³至100m³的非居民用水户,我办将统一按100m³/月核定其2023年度的用水计划。
联系地址:
市节水办(黄石大道77号 自来水供水大楼对面)
联系电话:
黄石港区、西塞山区用户 6576676
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用户 6228291
特此公告
黄石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