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同时,维护城市环境,做好疫情防控,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中元节”(8月22日,农历7月15日)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包括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广场、绿地、森林、工地、江边、湖边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随意摆放香炉、焚烧纸钱等祭祀品。推广文明、健康的缅怀方式,提倡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祭祀形式。
二、确需焚烧纸钱祭祀品的居民应到所在社区登记,将纸钱等祭祀品交给社区,由社区登记存放,代为焚烧、集中奉送。社区要规范设置公共祭祀点,引导居民到指定的集中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并为祭祀居民免费提供鲜花(绢花)等文明祭祀用品。
三、公共祭祀点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进出通道,避免人流集中;做好定时消杀,落实扫验码、测温防控措施;祭祀点应设置1米距离线,保持人员安全距离。
四、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文明祭祀宣传,将文明祭祀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城管、公安、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督查、执法力度,依法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处置。
五、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中共黄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