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6〕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将大冶市茗山芳香小镇等4个特色小镇培育创建项目列入我市重点培育创建特色小镇项目清单;阳新县龙港红色小镇等5个特色小镇培育创建项目列入我市后备培育创建特色小镇项目清单(名单附后)。
对列入市级培育创建清单的各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单位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强化规划引领,精准产业定位,精选运作模式,注重发展质量,走出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发展之路。市发改委要按照国家、省要求加强特色小镇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创建、评估、督导等相关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特色小镇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在资金、土地、人才、产业、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突出“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的发展方向,坚持“遵循规律、质量第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一管理、奖优惩劣”的原则,明确把握发展定位、聚力发展主导产业、促进产城人文融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开展改革探索试验等主要任务,加强培育创建工作指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有利于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特色小镇培育创建营造良好环境,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附件:黄石市2022年培育创建特色小镇项目清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