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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7-1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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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黄石市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进行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餐饮、零售、住宿、文旅、体育消费

1.发放“惠购系列”湖北消费券。2022年6月至10月,按照省商务厅统一部署和安排,围绕餐饮、零售等领域,分批次向黄石市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黄人员)投放“惠购湖北”消费券活跃消费市场,所需资金由省级与黄石市县财政分别负担5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发放“惠游湖北”湖北消费券。2022年6月至10月,借助携程集团、同程网络、抖音、银联湖北分公司、游湖北平台支付宝等6家网络平台领取电子文旅消费券的形式向市民游客投放“惠游湖北”湖北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与黄石市县财政分别负担50%。[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发放“惠动系列”湖北消费券。2022年7月至12月,按照省体育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借助支付宝、云闪付两家服务平台围绕体育零售、体育健身服务、体育培训等领域,分两轮四批次向黄石市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黄人员)投放“惠动湖北”消费券活跃体育消费市场,所需资金由省、市级财政分别负担50%。[牵头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鼓励汽车消费

4.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6月至12月,鼓励汽车消费,实施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释放消费潜力有利于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省级根据市级实际补贴金额配套资金。[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5.开展新车销售补贴。对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准),在城区4S店购买并在黄石市上牌落户的七座以下非营运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1%给予补贴,单个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补贴资金额度用完为止,以上补贴政策不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叠加享受。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政策在本辖区内开展新车销售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展销联动

6.开展“荆楚购”及各类参展办展促消费活动。策划以“荆楚购”为主题的大型促销活动,重点推动汽车、餐饮、快消品等急需重振行业的展会。积极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国家级展会和楚菜美食博览会、中部酒业博览会、电商博览会等省级展会活动。组织我市商贸流通企业赴外办展。市级财政负责保障国家级、省级等市外展会费用补贴,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自主办展补贴并积极争取省级“荆楚购”补贴资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开展2022“湖北消费·智趣生活(黄石)”消费券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组织本地重点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围绕家具、家电推出“湖北消费·智趣生活(黄石)”专项惠民消费券活动,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并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社会民生保障

8.支持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疫情防控。加强政企联动畅通信息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给予重点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自费组织核酸检测、购置疫情防控物资及开展消杀工作费用支出不超过50%比例的补贴支持。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9.支持农贸市场纾困解难。对市中心城区非市级国有产权农贸市场整治改造,给予40%资金奖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支持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零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限上(规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力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11.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对受疫情影响、特别是受“跨省游”中断而收入大幅度减少或基本没有收入同时需要偿付融资贷款债务的黄石市城区文旅类企业予以贴息帮扶。帮扶企业主要包括五类:旅行社类企业、A级旅游景区类企业、星级旅游酒店民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演艺类企业、实施并购重组的旅游类企业。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支持医药业企业纾困解难。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企业做强做大,对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获批的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移到我市企业的证书;市内企业产品新质量标准入选中国药典或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等发达国家机构首次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含原料药医疗器械的企业;对获得新的药品注册证书(含创新药、改良药以及获得注册或备案的中药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创新医疗器械、化学原料药,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生物医药领域的中国“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带项目、技术和团队来黄进行产业生物医药政策化的项目和其他招商引资来我市投资建设的生物医药项目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开展服务业企业纾困补贴。对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按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支持降低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特困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单户新增担保贷款500万以下按0.75%收费,100万以下免担保费,确保综合担保费率下降至1%以下。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牵头单位:市担保集团;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各牵头单位负责根据资金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并负责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大冶市阳新县根据具体情况同步出台相应配套政策;鼓励各城区出台相应提振消费措施。同一支持事项,如果国家、省、市出台最新政策或要求,原则上按照“取高不重复”执行。同一市场主体原则上不重复享受以上各项政策。

附件:黄石市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资金安排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