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有关精神,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原则
按照加强统筹规划、实行集约建设;推进驱动创新、打造共享开放;强化政府引导、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可控的原则,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集约安全的支撑保障体系
到2019年底,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各部门应用系统向智慧黄石云平台迁移,全市政务云、行业云与省政务云融合基本完成,智慧黄石云平台基本建成。
到2019年底,智慧黄石城市运营中心全面建成,建立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以及政府和社会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加强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
到2020年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修订完善,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构建较为完备的智慧黄石与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保障体系。
(二)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截至2019年6月底,建成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与省平台实现全面对接,实现“一张网”五级联通,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2019年底,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
到2019年底,实现市民之家信息化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
到2019年底,建设完成全市集约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日常运转与业务办理的“一体融合”,打造集约、高效、移动、安全的政务协同办公新模式。
(三)构建科学精细的社会治理体系
到2019年底,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长江大保护、河湖治理、重大项目、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等重点应用平台在我市落地见效,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重点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实现政府重点治理“一屏全览、一键触达”,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水平。
到2019年底,初步建成市民之家信息化、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快递、工业互联网等智慧城市应用项目,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惠民利民水平;以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为基础的服务支撑能力,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基础支撑,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到2020年底,基于智慧黄石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和城市运营中心,加快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府数字化治理全覆盖,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决策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1.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改造和电子政务外网应用
城镇家庭宽带基本达到千兆接入能力,农村家庭宽带基本达到百兆接入能力,实现4G无线网络全市乡村全覆盖,积极推进5G试点应用。加强以标识解析节点部署运营为重点的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应用。部署基于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的下一代互联网,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网络企业改造基础设施和升级支撑系统,促进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外网核心架构,提升网络带宽和稳定性。通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市民之家、各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将网络和应用服务平台全面覆盖至各级各部门政务工作人员和乡村(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2.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
优化完善智慧黄石云平台,推动与省政务云平台对接。改造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推动全市已建、在建非涉密应用系统加快向云平台迁移;新建非涉密应用系统直接在云平台部署;已建行业云纳入智慧黄石云平台统一管理。建立与数字政府体系相适应的项目投资和运行管理新模式,实现规划架构、建设运维的统一。
(二)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3.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开放
完善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开展数据汇集整理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汇集共享,依托黄石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汇聚、整合全市共享数据,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电子证照、共享材料等六大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主题库。丰富数据服务方式和内容,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
4.强化信息化项目和资金统筹
加强对市直部门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评审、统筹建设。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使用财政资金及国有资金新建、改建信息化项目及购买服务实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集约化建设和数据共享的项目,不得审批和安排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建立数据共享清单责任机制,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构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定考核评估规范及标准,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实现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5.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逐步推动“照后减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简化企业注销程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6.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并联审批机制,探索帮办代办制,实现服务端口前移。依托全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探索推动热线由咨询向办事拓展延伸。完善和优化线下服务网点及相关配套设施,加快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
7.提升市民之家“一站式”功能
完善市民之家和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乡镇(街道)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现场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
8.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创新服务模式。推行网上办事过程智能在线咨询、关联信息主动推送等个性化服务,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务服务数据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建立公众评价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9.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实行市级统建,按照“四统一两集中”的要求,以集中共享的资源库为基础、安全可控的云平台为依托,形成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管理新模式,实现与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
(四)深化协同办公应用
10.建设集约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
依托全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集约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全面覆盖政府多级组织管理、公文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办公、公务邮箱、移动办公等日常应用。规范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管理,建设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应用,推进OFD版式标准的应用。
(五)构建精细化社会治理体系
11.强化政府数字化监管
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落地应用,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信息可追溯、监管数据可分析可预警。建立监管工作情况评估机制,强化对监管过程和监管效能的监督,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统筹推进行政监督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绿盾”工程安全监控平台等项目建设。
12.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鼓励国内信息技术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的汇聚整合,强化对数据的深度开发,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的社会治理新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13.深化数字化治理重点应用
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双千”活动、精准脱贫、河湖治理、污染防治、政府大督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交通物流等智慧平台建设。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深入推进
成立黄石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编制规划、制定方案、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按照统建和分建相结合的模式,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统筹推进,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
(二)督办检查,压实责任
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实行奖惩结合,推动各级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独立评估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三)完善制度,安全可控
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制度,构建数字政府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标准的研制,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的规范性。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完善安全和保密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工作。加强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招才引智,广泛宣传
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建设一支既精通政府业务又擅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载体,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通过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展会等活动,展现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增强公众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附件: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黄石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7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黄石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数字黄石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 规划,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 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吴 锦 市长
副 组 长: 徐继祥 常务副市长
吴之凌 副市长
黄荆国 副市长
李 丽 副市长
李 文 副市长
王郁辉 副市长
成 员: 张育英 市政府秘书长
刘 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荷泉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南 恒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敏 市发改委主任
张足意 市教育局局长
王见祥 市科技局局长
张焕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会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鲁友年 市民政局局长
刘安定 市司法局局长
姜笑山 市财政局局长
柯月明 市人社局局长
倪文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徐崇斌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常晏 市住建局局长
吴建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查俊华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学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毛甲艳 市商务局局长
宛小林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陆咏梅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秦永宏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姜 健 市审计局局长
王 斌 市国资委主任
闵远良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吴金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锋 市统计局局长
万锦州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肖 婷 市扶贫办党组书记
陈志尧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潘宪斌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石裕武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李 军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潘宪章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育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磬同志、潘宪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按程序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