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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市城管委       时间:2023-06-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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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印发的《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一项核心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和听证笔录进行了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在参考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后,制定了《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湖北省地方政府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政策措施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共六章,具体包括:总则,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听证准备,听证,附则。

主要内容:一是解答了《制度》的背景意义、制定依据以及适用范围、听证主持机构、听证费用等问题。如本制度适用于黄石市城管委行政处罚的听证,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由黄石市城管委法制科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听证原则,除特殊情况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以保障公平公正原则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了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的职权以及相关要求。对参加听证参加人的资格、听证主持人的职权、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和委托手续作了详细规定。如,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或者记录员;听证可以当事人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是规定了听证的受理程序和准备事项。详细写明了行政处罚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的程序和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的情形作了规定,行政处罚的听证为依申请进行,行政相对人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权利。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做好听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如,明确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及听证员等。

四是规范了听证举行的具体程序。将听证程序分化到每一步骤,对于举证、质证、讨论等环节进一步明确细化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保证听证程序的规范性。明确了中止听证、终止听证的情形以及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的制作要求,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是明确了例外规定和施行日期。如,应当组织听证,没有组织听证的,行政处罚无效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